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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人社部发布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结果

      浏览量:74 栏目 :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:2017-07-24

      近日 ,人社部印发了《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将36种谈判药品纳入了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(2017年版)》(以下简称药品目录)乙类范围,并同步确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。今年4月人社部公布了44个拟谈判药品的名单,经过与相关企业的谈判 ,其中36个药品谈判成功,成功率达到81.8%,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 ,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达到44%,最高的达到70%,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际市场价格,大大减轻了我国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。

          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36个药品中包括31个西药和5个中成药。西药中有15个是肿瘤治疗药,覆盖了肺癌、胃癌、乳腺癌、结直肠癌 、淋巴瘤、骨髓瘤等癌种 ,曲妥珠单抗 、利妥昔单抗 、硼替佐米、来那度胺等多个社会比较关注、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靶向药位列其中,其他分别为治疗心血管病、肾病 、眼病、精神病、抗感染 、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药物 ,以及治疗血友病的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和治疗多发性硬化症的重组人干扰素β-1b两种罕见病药。中成药中有3个是肿瘤药,另外2个是心脑血管用药。此外 ,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充分体现了对医药创新的重视和支持,列入谈判范围的西达本胺、康柏西普、阿帕替尼等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药品全部谈判成功。
       
          本次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工作是按照《关于印发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(2017年版)〉的通知》有关要求开展的,谈判坚持维护参保人权益 ,坚持平等协商,坚持客观评价与专家评估相结合 ,坚持公平公正公开,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集团购买功能,在显著提高医保用药保障水平的同时大幅降低了社会负担,有效控制了基金支出 ,基本实现了医保、企业、参保人“三赢”的目标 ,有利于提高广大参保人员的获得感,也有利于引导合理医疗行为、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创新 。
       
          下一步 ,人社部将指导地方做好谈判药品的落实工作,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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