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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“两票制”推进 ,药房托管呈现遍地开花之势

      浏览量:68 栏目: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:2018-03-02

      医药网2月28日讯 近年来 ,随着两票制政策的推进 ,药房托管可谓呈现遍地开花之势。

       
          为抢夺医院药房的领地,药企之间的竞争几近残酷。药房托管的成败,直接关系着药企的直接利益——要么获得一家医院供药垄断权,要么此前所有市场份额都拱手于人 !
       
          ▍药房托管争议不断
       
          药房托管 ,即医院药房在所有权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 ,医院通过契约的形式,将药房交给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医药企业进行有偿经营与管理,而药房的所有权仍旧属于医院 。
       
          执行两票制后 ,医院药房将成为监管重点之一,同时,在取消药品加成 ,实施“零差率”后,将进一步增加医院对药房的支出负担。在这种情况下,医院与药企之间的利益博弈将更加凸显。有业内人士表示,未来,为了节省药品采购成本 ,公立医院或许会有两个选择 :
       
          一是指定独家配送商,要求配送商增加返点 、保证金等。
       
          二是直接将医院药房的药品采购工作、甚至药房工作人员的管理,托管给药企或者药商,并收取相应的托管费用。
       
          相比之下,第二种做法 ,也就是药房托管,不仅弥补了医院在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利益损失 ,为医院的运营找到资金的补充 ,而且显得更加高效省心。
       
          对于托管的药企而言,渠道相对集中 ,供货需求也稳定,公司的利润有了保证,自然能更好的保障医院用药需求,不缺货 、不断货。
       
          然而 ,一个看似双赢的模式,药房托管作为医药分离的产物 ,同时也颇受争议 。
       
          吐槽药房托管的声音不少:
       
          A网友 :一家医院药房需要托管,则通过各种关系打点或者竞标,确定一家至N家医药公司负责,医院要求必须保证药品供应 ,交保证金,然后每年向医院返多少点位……这个钱谁出呢 ?药厂出。药厂通过提高价格才能出的起这笔钱,转一圈,医院没少挣钱 ,医药公司也没损失,药厂也不亏本,钱哪来的 ?不还是老百姓患者吃药的人买单么?
       
          B网友:云南的托管就变味了,厂家向医药公司返利25到30%,药品价格没有降下来 ,返利全是医药公司和医院分掉了 ,失去了托管让利于民的初衷 ,反而滋生了腐败,有点社会背景的,就注册医药公司来托管 ,什么也不做,利润还相当可观 。
       
          C网友:药师们为养家糊口得有工资 ,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 ,这部分钱谁来去,肯定的找个买单的,政府不予后面的就可想而知……
       
          然而,对于药房托管有看法的 ,并不止广大网友,还有来自医药界的全国人大代表 。
       
          去年“两会”,全国人大代表 、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,提交的议案中就提到,建议停止医院药房托管。
       
          谢子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:“医院药房托管是为了控制药品费用不合理增长 ,但是,在试运营过程中,并未实现遏制药价虚高的政策初衷 ,甚至背道而驰 ,推高了药价。”
       
          今年的“两会”很快就要召开了 ,众多来自医药界的人大代表们 ,针对药房托管又会提出怎样的议案呢?
       
          ▍针对药房托管,广东将出新规
       
          广东作为药房托管的先行者 ,近年来不断传出大大小小的医院药房被商业公司托管的消息,包括省人民医院、中山一院 、南方医院、珠江医院 、广州妇儿中心等众多大三甲医院,还有更多的二甲,甚至基层医疗机构。
       
          去年7月 ,广东省发改委发布消息称,广东省价监局已经开始起草《药房托管行为反垄断执法指南》 ,并组织高校学者、公立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及研讨 。
       
          据广东省发改委网站公开信息显示,《药房托管行为反垄断执法指南》针对公立医院 、托管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分门别类列举了共计39种行为:
       
          明确公立医院在招投标或遴选药房托管企业中,有11种行为可能造成垄断;
       
          明确医药企业三类18种行为可能有市场支配地位滥用、达成横向垄断协议、违法代行行政职能的嫌疑 ;
       
          明确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不能违法指定提供服务,排除和限制行业企业公平竞争、不能剥夺市场竞争主体的法定定价权利等10种行政权力滥用形式 。
       
          目前该文件处于讨论阶段,尚未正式公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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